贺州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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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妇幼保健院招聘护理人员简章

[温馨提示]:贺州市妇幼保健院(贺州市妇产医院、贺州市儿童医院)是专注妇女儿童健康的专科型医院,是贺州市妇幼保健指导中心、女性盆底功能障碍防治中心,贺州市孕产妇急救中心、自治区地中海贫血产前诊断分中心、贺州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是集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科研、教学和基层妇幼保健指导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我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职位数


招聘人数共3名,均为护理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妇幼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30周岁以下(1987年4月30日后出生);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助产专业优先;


(六)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方式


(一)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两部分,由人事科、护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护士三基理论知识。


    2、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综合素质。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体检


     1、考核:按照1:1比例,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


     2、体检:组织考核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7年5月3日-5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受理。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三)报名地点


贺州市八达西路30号(市妇幼保健院保健行政办公楼三楼人事科)

联系电话:5293725  18577416858。


(四)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的条件,由人事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参加招聘的人员。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部门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须说明原因。


五、聘用及待遇


(一)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予以聘用。


(二)工资待遇:按照贺州市妇幼保健院聘用人员工资管理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贺州市妇幼保健院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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