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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医学检验人员简章

[温馨提示]:贺州市妇幼保健院(贺州市妇产医院、贺州市儿童医院)是专注妇女儿童健康的专科型医院,是贺州市妇幼保健指导中心、女性盆底功能障碍防治中心,贺州市孕产妇急救中心、自治区地中海贫血产前诊断分中心、贺州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是集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科研、教学和基层妇幼保健指导为一体的三级妇幼保健院。

贺州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医学检验人员简章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我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检验人员。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职位数

招聘人数1-2名,医学检验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妇幼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30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后出生);

(四)医学检验专业,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初级(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8年9月17日至9月21日。

(二)报名地点:贺州市妇幼保健院保健行政办公楼三楼人事科(贺州市八达西路30号)。

(三)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将个人简历(含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复印件)送达至贺州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贺州市八达西路30号)。

2.网络投档。投档者将个人简历(含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扫描后通过word文档传至人事科邮箱hzsfybjyrsk@163.com。

四、考试

符合报名条件者,由人事科电话通知安排考试和考核。

五、聘用及待遇

(一)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贺州市妇幼保健院聘用人员工资管理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未尽事宜,请咨询贺州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774-5293725。 

 

 

                             贺州市妇幼保健院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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