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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企廉政谈话,签廉洁协议,“两票制”阳光采购

[温馨提示]:贺州市妇幼保健院(贺州市妇产医院、贺州市儿童医院)是专注妇女儿童健康的专科型医院,是贺州市妇幼保健指导中心、女性盆地功能障碍防治中心,贺州市孕产妇急救中心、自治区地中海贫血产前诊断分中心、贺州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是集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科研、教学和基层妇幼保健指导为一体的三级妇幼保健院。

1月17日,我院在党员活动室召开2018年药品供应采购工作会议,我院领导班子、财务科、医务科、药剂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与10家药品配送企业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我院党支部副书记、副院长周正银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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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我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宁锦龙指出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是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布署,实施两票制,可以压缩药品流通环节,降低虚高药价,是对流通环节多级代理、“挂靠走票”等行为的精确打击,医院一定严格执行药品采购“两票制”,规范、阳光采购,严格执零差率,为群众提供优质、价廉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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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锦龙院长与参会人员进行廉政谈话,提出了三点廉政意见:一是遵守政治规矩,严把廉洁关,以“九不准”为抓手,规范营销行为,坚守底线,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二是严把质量关,依法安全供应,质量是药品的生命,供应企业要依法安全供药,确保群众放心用药;三是严格执行“两票制”,降低虚高药价,阳光网上采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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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宁锦龙院长与药品配送企业代表签订《2018年药品集中采购购销合同》和《医药产品购销廉洁协议》,我院参会的工作人员和药品配送企业代表纷纷表示要严格遵守国家医药购销相关法律法规、“九不准”等相关规定,自觉抵制歪风、邪风,以身作则,廉洁自律。


据悉,我院重拳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严禁医药代表、供应商到医院门诊、病区、药房等非业务联系部门窜访,对医务人员违反“九不准”严惩不贷,对不诚信经营、商业贿赂、套票、虚开增值税、过票洗钱的违法违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确保为群众提供优质、价廉、安全药品。(供稿:甘莉莉   周正银   摄影:钟春定   编辑:甘莉莉  赵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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